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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
来源:中国化工报   2009年02月03日18:03  阅读 377

 

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4号 2009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
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、《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》和商务部公告《2009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、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》(2008年第81号),现公布2009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。
2009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365万吨。其中,尿素330万吨,磷酸二铵690万吨,复合肥345万吨。
凡获得化肥关税配额的单位(见附表),自公告之日起即可办理有关进口证明。凡国营贸易配额须在《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》中注明’国营贸易’,非国营贸易配额须在《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》中注明’非国营贸易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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